北大教授詳解NB消費者權益保護
北大教授詳解NB消費者權益保護
前言
??? 中國筆記本電腦市場經過近幾年的高速發展,已經開始從導入期過渡到成長期。在銷量快速增長的同時,售后服務問題又一次擺在了我們面前。一方面,筆記本電腦作為精密的高科技產品,隨身攜帶的特性以及昂貴的價格決定了消費者接受相關服務的重要性。另一方面,由于筆記本電腦市場短時間內迅速膨脹也帶來了國內市場的混亂,業界對筆記本保修服務并沒有統一的條款,用戶常常被保修方式、保修時間、保修條件等各種問題所困擾。
??? 11月26日,由中國消費者協會發起,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院主辦,《中國電腦教育報》社承辦的首屆“中國筆記本電腦售后服務論壇”在北京召開。中國消費者協會的領導、行業專家以及各品牌精英聚集一堂,探討關乎整個行業成長與發展及消費者權益的話題。
演講:北京大學法律系教授劉凱湘
??? 隨著筆記本電腦的快速普及,產品的售后服務越來越受到消費者重視,其中涉及到的一些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問題,就會牽出三個方面:
??? 第一、筆記本電腦從購買到使用,再到售后服務,這樣一個流程當中,有消費者的權利,也有廠商或者叫經營者的義務;
??? 第二、從消費者的角度,在購買和使用筆記本電腦當中,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大概要注意一些什么事項。特別是在證據方面有一些什么注意事項。當然也涉及到消費者需要了解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
??? 第三、從廠商的角度,就是涉及筆記本電腦的銷售或者是售后服務的一些糾紛當中,作為廠商經營者來說,也有一個對自己權益的維護問題。對于一些惡意訴訟,對于廠商來說也需要尋找合理抗辯的事由。
??? 當然,在這當中有一些互相關聯的問題。我們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容易把消費者和廠家看成是一種對手,其實是互相生存的關系。從技術來講,就應該各自做好一些預防或者準備工作。
消費者的主要權利問題
??? 目前能夠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是1993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除此之外,和消費者權利及廠商的義務有關的幾個主要法規:《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和《合同法》。消費者權利主要是規定在消費者權利保護法當中。我們國家的消費者權利保護法當中主要是按照國際消費聯盟和國外的一般做法,所以我們國家的法律上的設計很全面,是完全參照國際慣例制訂的。
???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一共規定了消費者的9項權利,和筆記本電腦有密切關系的有三個最主要的權利:
??? 第一,安全保障權。消費者的權利實際上就是廠商的義務,這就意味著廠商的銷售和服務不能含有和隱藏對消費者人身安全構成危險的因素,這種的安全保障包括人身權,財產權。廣義上,包括電腦的自爆、包裝設計的問題、輻射等等,都容易給人體造成傷害,有些是因為技術還沒有辦法達到證明會對人體有傷害,就難以證明這個之間的因果聯系。但是有了訴訟。遇到這種人身傷害,如果證明是電腦導致的話,當然可以起訴。而財產權利,就要涉及筆記本電腦損壞后的退貨、更換和維修,這中間要牽涉到誤工費和交通費。
??? 第二,知情權。消費者購買筆記本電腦和售后服務的時候,有權利了解產品的規格、型號、使用方法、維修方法、三包規定、性價比情況、對人身是否有傷害、維修點分布以及公司的概況,所有和購買產品有用的信息,只要消費者想了解,廠商必須要如實的告知,有的信息消費者不及時提出,你也要主動告知,這不屬于商業秘密范圍。當然并不一定在合同說明書里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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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求償權。消費者的人身權利被損害時,有權利向商家賠償。這種損害的結果,不僅僅是經濟賠償,有時還有人身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到產品質量的按照《產品質量法》進行賠償。與這個問題相對應就是廠家的義務。
??? 其一是保證你所提供的產品的質量符合約定,包括你承諾的質量標準。其二比較核心的問題就是所謂的“三包”義務。這個“修”字是廠家最樂意的,接下來就是“換”,最后無法解決的就是“退貨”(解除合同)。消費者可以按照自己的選擇,不過不至于買回去兩次死機就不要了,所以能修還是可以修的。
??? 當然,為了防止惡意的行為,稍微有一個限制:如果并沒有涉及到實質性的質量問題,可以達到質量標準和技術標準的通常采取“修”。像工商局和技術監督局里面這樣規定:一項產品經過兩次修理以后仍然不能達到質量要求的可以求情換貨或者退貨。如果沒有經過兩次修理直接要求換貨或者退貨,廠家是可以拒絕的。
??? 現在很多品牌都提出了“7天之內無條件退貨,15天之內無條件換貨,一年之內無條件修理”的服務措施,其實《消法》并沒有這樣的規定。按“三包”法規來說可以,7天退貨絕對是無條件的,只要產品沒有損害,相應配件齊全,但兩次修理就有一個問題了。“換”或者“退貨”的時候,商家會索要修理記錄,有一些商家就比較狡猾,會以“沒有太大的毛病”為由,不開修理單。所以這是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是證據問題。
消費者的訴訟問題
??? 在調節和糾紛處理中,涉及這樣一些憑證和證據:購貨發票、保修單、產品說明書、用戶滯留卡、修理單據、交通費用憑證、廠家的書面承諾或者是其他的說明材料。包括他附送的一些軟盤、光驅。在筆記本電腦沒有處理以前,這些證據材料都要保護好。訴訟是兩年的時效,所以要注意時效的問題。購買合同、修理單本身起到中斷時效的作用。需要特別強調的是交通費、通訊費、誤工工資的證明,為了修產品花費了多少交通費,這些記錄都要有,如果沒有記錄就沒有辦法證,而很多用戶往往忽略這些。
廠商權利保障問題
??? 按照產品三包規定,當消費者請求廠商履行三包義務的時候,有一個抗辯事由可以不承擔義務,但是這個自己要證明。有幾種情形不承擔三包義務:
??? 第一,由于消費者自己的使用、維護、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當然消費者可以說不是我的使用、維修、保管不當。這在打官司的時候最難界定。消費者的一般操作行為不至于直接影響產品的壽命、使用功能,但是廠商應該從提示方面想辦法防止這些。當然法規有規定,這些情況能不能抗辯成功還要看個案;
??? 第二,非承擔三包修理者對主機進行拆卸,造成了損害,這個可以進行抗辯;
??? 第三,沒有三包憑證和發票的;
??? 第四,三包憑證型號與消費產品憑證型號不符;
??? 第五,應不可抗力而造成損害的,一般指自然因素;
??? 第六,已經超過了三包期限的。
??? 這些都是針對對“三包”法規而言,如果真的出現了問題,也可以不按包修、包換實施,按照《民法通則》,也可以。
??? 當然了,我國的法律法規在不斷的完善中,相互之間也存在互補性,對于筆記本電腦出現的種種問題,也可以根據《合同法》進行訴訟,其中包括受害人過錯的抗辯(消費者自己的過錯,導致了產品的損害,乃至人身損害結果);不可抗力的抗辯;已超過訴訟時限等三種抗辯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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