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爾近日在歐盟反壟斷案件中被罰款3.76億歐元(約合4億美元),該案件源于美國芯片制造商大約二十年前為阻止競爭對手而采取的反競爭行為。
2009年,歐洲第二高院盧森堡普通法院駁回了對英特爾因該罪行和其他行為的首次創紀錄的10.6億歐元罰款。
然而,該法院采納了歐盟委員會的觀點,即英特爾非法將競爭對手排除在市場之外,因此歐盟反壟斷監管機構重新審理此案。
2009年的裁決指控英特爾排除其競爭對手Advanced Micro Devices。
近日,歐盟監管機構表示,已對2002年11月至2006年12月期間,為阻止或推遲競爭對手,英特爾向惠普、宏碁和聯想支付費用的行為重新處以罰款。
歐盟委員會在一份聲明中表示:“經普通法院確認,英特爾赤裸裸的限制構成了歐盟競爭規則下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英特爾表示正在評估其選擇。
該公司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正在分析這一裁決和罰款金額,在考慮向歐洲法院上訴的可能理由和成功前景。”
目前英特爾正在等待歐盟委員會批準近100億歐元的德國國家補貼,用來在德國建設芯片制造工廠。
歐盟委員會已就歐盟普通法院去年有關英特爾提供有條件回扣裁決的其他部分,向歐洲最高法院歐盟法院提出上訴。
審核編輯 黃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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