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國產手機最新消息:諾基亞日前在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對OPPO提起訴訟,要求法院下達禁令以阻止OPPO在印度銷售侵權產品。對此,OPPO否認侵權,并以涉案專利的有效性、必要性、管轄權以及諾基亞提供的FRAND條款等多個理由對諾基亞的訴訟提出抗辯。
引人關注的是,德里高等法院為此發(fā)布了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命令,駁回OPPO的異議,繼續(xù)審理諾基亞的訴訟。法院還開辟了為諾基亞的標準必要專利設定全球FRAND費率的可能性。該費率將適用于OPPO全球范圍內的所有產品,而不僅在印度生效。法院認為,這將避免因不同國家的許可費率不同而產生的法院選擇、多重訴訟、判決沖突以及許可費疊加等問題。
法院還指出,OPPO已同意接受印度法院的管轄,并且未在其書面聲明中對全球費率選擇提出質疑。此外,諾基亞已同意放棄在英國的平行訴訟,并在英國尋求全球稅率,以便印度法院能夠就該問題做出裁決。
記者了解到,OPPO已向諾基亞提起反訴,尋求專利不侵權和無效聲明,并要求按照當地的FRAND費率進行許可。法院表示,不會干預OPPO與諾基亞在中國進行的訴訟,將充分尊重中國法院的主權,不會發(fā)布任何與其裁決相沖突的命令。
有不少業(yè)內人士認為,德里法院此次頒布的命令意義重大,是印度法院首次表示愿意為標準必要專利設定全球FRAND費率,可能對印度乃至全球的專利許可格局產生重大影響。
上海瑞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冉鑫告訴記者,FRAND行為以及許可費率的確定是標準必要專利許可談判中的核心問題。標準必要專利權人由于在許可其標準必要專利的相關市場上會產生支配地位,常常與標準實施人在標準必要專利的許可條件的談判中發(fā)生爭議,要求比正常實施專利更高的許可費率或許可條件,即所謂“專利劫持”的現象。所以全球知識產權領域達成共識,按照“公平、合理、無歧視”的原則進行許可,從而保證標準必要專利權利人和標準必要專利使用者之間達成善意雙邊談判。企業(yè)可以在全球范圍內的經營活動中利用這項技術標準。
“但目前法院能否在當事人未達成管轄合意的情況下,裁判標準必要專利的全球FRAND許可費率尚存在巨大分歧。如果印度德里高等法院未經OPPO認可,繼續(xù)作出為諾基亞的標準必要專利設定全球FRAND費率的行為,可能會面臨OPPO方對裁決的上訴。”冉鑫說。
冉鑫介紹說,目前我國法院對于裁判全球FRAND許可費率持較為開放的態(tài)度。根據規(guī)定,若雙方當事人在許可談判時有達成全球許可的意愿,并且案件與中國法院具有更密切的聯(lián)系,中國法院就可以裁判全球許可條件。但最高人民法院也指出,當事人之間的管轄合意并非特定法院就SEP全球許可條件進行管轄和處理的必要條件。具體裁判方向,還要視具體案件具體分析。
但在英國等地,只要案件落入當地法院寬泛的管轄權范圍內,法院就可以裁判全球FRAND許可費率。冉鑫舉例說,無線星球在英國起訴華為侵犯其專利權案中,無線星球請求法院為雙方裁決涉案專利組合的全球FRAND許可費率。英國高等專利法院法官,支持了無線星球的請求,認為一方當事人請求裁判全球FRAND許可費率,而另一方當事人不同意時,英國法院仍有權進行裁判。印度也有可能效仿英國作出類似的裁決。
關于OPPO該如何應對法院可能作出的不利判決,冉鑫表示,除了常規(guī)的上訴流程外,企業(yè)可以堅決表達反對不合理的高額專利使用費,并聯(lián)系當地上下游的相關合作方共同解決問題,保住已有的當地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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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行情】諾基亞在印起訴OP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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