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政策規范仍是動力電池行業走向有序發展的核心。自2015年開始,動力電池回收逐步進入專題政策階段,相關部門開始陸續出臺專門針對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的相關政策。 日前,工信部發布《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辦法》將有效促進資源循環利用,推動新能源汽車行業高質量發展。
01規范行業主體責任
新能源汽車是全球汽車產業綠色發展和轉型升級的重要方向。
隨著新能源車銷量和保有量快速提升,對應動力電池的退役量也將快速增長,電池回收行業優勢愈發明顯且意義重大。
當前,動力電池回收面臨著回收職責劃分不明確的問題,厘清廢舊電池回收主體責任對行業健康、有序的發展意義重大。《辦法》對汽車生產企業、電池生產企業、梯次利用企業在動力電池綜合利用過程中應承擔的責任做出安排,進一步優化了動力電池回收利用責任分工。
《辦法》要求,原則上汽車生產企業應承擔裝機的動力電池回收主體責任,電池生產企業承擔直接銷售至市場的動力電池回收責任,梯次利用企業承擔生產的梯次利用產品回收責任;電池租賃運營機構、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回收服務網點、回收經營者、綜合利用企業及其他產生廢舊動力電池的單位應在各環節履行相應責任。
同時,為規范廢舊鋰電池綜合利用行業,工信部不久前剛剛公布了第五批符合規范條件的企業名單,新增企業達68家。 截至目前,工信部公布的“白名單”企業數量已擴容至156家,培育出一批梯次利用和回收再生利用骨干企業,并在全國31個省市區設立動力電池回收服務網點10048個,初步建立起動力電池回收再利用體系。
工信部也曾表示,下一步將從法規、政策、技術、標準、產業等方面,加快推動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
02鼓勵優先使用再生原料
《辦法》中還提出,鼓勵電池生產企業優先使用再生原材料,公開動力電池中再生原材料的使用比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政府投資工程、重點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使用獲證梯次利用產品。
鈷、鎳、錳、鋰是戰略性、不可再生稀缺資源。動力電池回收可滿足我國新能源汽車部分原料需求,緩解我國新能源關鍵原材料對外依存度。
同時,近些年新能源產業環境資源約束日益嚴峻,零碳風暴正席卷電池行業,電池碳足跡正逐漸成為全球貿易的焦點之一。
新的綠色貿易壁壘之下,國際市場新能源產業綠色準入門檻不斷提高。
較為典型的便是今年8月正式生效的《歐盟電池和廢電池法規》。該法規對在歐洲銷售的新電池中回收資源的利用率提出了強制要求——在其生效8年后,歐洲區銷售的新電池的生產制造過程中應至少使用回收鈷、鉛、鋰、鎳的比例分別為16%、85%、6%、6%。
考慮到電池制造的碳足跡、原材料等問題,在原材料價格上漲期間廢舊電池總價值量的持續提升,電池企業、車企、第三方回收企業等紛紛加碼動力電池回收生意。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我國注冊“電池回收”的企業數量已經達到11.2萬余家。這也對加快行業發展規范體系的建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而在近兩年,工信部多次表態將出臺《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辦法》,這也被業內視作動力電池回收行業步入規范化、規模化發展的積極信號,有望逐漸引導整個行業發展更加規范、專業、安全。
電池工業網從電池回收利用委員會(及產業聯盟)獲悉,《退役動力電池梯次利用產品認證技術規范》團體標準制訂工作已于2023年4月初正式啟動,本標準由中創新航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牽頭制訂,行業知名電池企業、汽車主機廠、知名認證機構、梯次利用和資源綜合利用企業踴躍參與,標準制訂完成后將成為動力電池梯次利用產品認證的重要依據。
圖片來源:國家認監委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國務院《深化標準化改革方案》、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和民政部發布的《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國標委聯【2019】1號)等文件精神,加強行業標準體系建設,提升團體標準對市場發展的技術支撐和基礎保障水平。廢舊鋰電池是寶貴的“城市礦山”,退役動力電池綠色再生和梯次利用是保障報廢動力電池材料高效回收與循環利用的重要基礎。由中國電子節能技術協會電池回收利用專業委員會組織的《廢舊鋰離子電池三元材料再生利用技術規范》、《廢舊鋰離子電池再生粗制硫酸鈷晶體》等13項團體標準,現面向相關行業征集標準起草單位。
為保障標準的廣泛代表性,科學性和實用性,現公開征集相關生產企業、科研單位、應用技術單位共同參與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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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工信部發布!電池回收迎新利好!
文章出處:【微信號:dcgyw2018,微信公眾號:電池工業網】歡迎添加關注!文章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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