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會談到人體可承受的安全電壓為36V,但很少有人告訴你,人體的安全電流是多少?而事實上真正對人體產生傷害的并不是電壓,而是電流。目前相關行業資料顯示,人體的安全電流為10mA。但為什么我們不講人體安全電流,而只是講安全電壓了?天縱檢測(SKYLABS)今天就具體給您講講這個問題。
我們知道電擊對人體的危害程度主要取決于通過人體電流的大小和通電時間長短。電流強度越大,致命危險越大;持續時間越長,死亡的可能性越大。能引起人感覺到的最小電流值稱為感知電流,交流為1mA,直流為5mA;人觸電后能自己擺脫的最大電流稱為擺脫電流,交流為10mA,直流為50mA;在較短的時間內危及生命的電流稱為致命電流,如100mA的電流通過人體1s,可足以使人致命,因此致命電流為50mA。在有防止觸電保護裝置的情況下,人體允許通過的電流一般可按30mA考慮。
根據文獻資料我們可以看到人體對電流的反應:
8~10mA手擺脫電極已感到困難,有劇痛感(手指關節);
20~25mA手迅速麻痹,不能自動擺脫電極,呼吸困難;
50~80mA呼吸困難,心房開始震顫;
90~100mA呼吸麻痹,三秒鐘后心臟開始麻痹,停止跳動。
根據經典的歐姆定律(I=U/R)可以得知流經人體電流的大小與外加電壓和人體電阻有關。人體電阻除人的自身電阻外,還應附加上人體以外的衣服、鞋、褲等電阻,雖然人體電阻一般可達5000Ω,但是,影響人體電阻的因素很多,如皮膚潮濕出汗、帶有導電性粉塵、加大與帶電體的接觸面積和壓力以及衣服、鞋、襪的潮濕油污等情況,均能使人體電阻降低,所以通常流經人體電流的大小是無法事先計算出來的。
因此為確定安全條件,往往不采用安全電流,而是采用安全電壓來進行估算:一般情況下,也就是干燥而觸電危險性較大的環境下,安全電壓規定為36V,對于潮濕而觸電危險性較大的環境(如金屬容器、管道內施焊檢修),安全電壓規定為12V,這樣,觸電時通過人體的電流,可被限制在較小范圍內,可在一定的程度上保障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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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20190212---人體的安全電壓與安全電流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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