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39名大學生被起訴引起了人們的高度關注,這是怎么回事呢?原因就是39名大學生向校園貸借了款未還如今償還四倍銀行利率罰息,校園貸到底有多可怕?那么對于大學生的超前消費你怎么看呢?一起來分析討論一下。
39名大學生被訴——償還四倍銀行利率罰息
長沙某網絡貸款平臺向39名大學生提起訴訟,要求他們償還貸款,同時追繳其四倍銀行利率的罰息。被起訴的39人中,在借貸時都是在校大學生,以大三、大四學生居多。他們申請貸款的理由多以微商創業為主,所借金額在2000至5000元之間,按12個月還清本息,利息按當年銀行年利率計算。
“校園貸”大行其道,眾多幕后的推手給“校園貸”點燃了一把火。起初,進入校園的“校園貸”還不被人熟知,只是打著“你找我借款,等以后再還”的口號,吸引學生前來參與。對于未曾接觸過“借貸”的學生,心理難免心存防備,多數人還是選擇避而遠之。但是,耐不住廣告的響亮、朋友的推薦、內心的好奇,許多人抱著“先借點兒,等有錢了再還”的心態,開始把注意力逐步轉移到“校園貸”上。本以為可以僥幸逃脫還錢的麻煩,結果卻沒有想象的那么容易。
校園貸“陷阱”究竟有多深,誰都難以預測。如果僅僅抱著“先借再還”的想法嘗試“校園貸”,這樣的想法不夠成熟。根據金融公司的貸款條件顯示,借款人只需要提供身份證和學生證就可以辦理,申請額度在100元至5萬元不等,根據個人實際情況來選擇。的確,如果簡單地將身份證和學生證信息提供給對方,無疑會泄露個人信息。對于社會上出現的各類“校園貸”還摸不清來路就敢“出手”,這并非大義凜然和無所畏忌,而是一種缺乏思維、欠缺思考的“愚鈍”。
如果把全部責任推給“校園貸”,一言以蔽之,也有些過于絕對。目前雖然國家是明令禁止校園貸的,但對于之前已生效的貸款,借款人仍應足額及時償還,不然很可能會被列入失信名單。其實一直以來,“校園貸”現象層出不窮,出現的“校園貸”是好是壞,同學之間應該早有耳聞。有些初衷好的“校園貸”,其本意并非眾人眼中那么壞。通過賺取小額利潤,為校園里需要用錢的學生提供資金支持,這無可厚非,更何況之后出現的一系列還款追責問題源于借款人的不良信用以及不負責任。敢借就敢還,耐不住資金借出去得不到歸還,向39名大學生提起訴訟,要求他們償還貸款,這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如果本意是賺取高額利息,引誘學生參與校園貸,這就該禁止了。
破除“老賴”效應,亟需增強“信用”意識。39名被訴的學生被掛上了“老賴”的名號,的確值得警醒。如果有借有還,不僅不用“逃之夭夭”,更不會給自己沾染上違法的痕跡。不只是學生這一主體存在信用困境,還有很多職業群體在表達一種亟需教育的渴望。除了沒有穩定的還款能力,也沒有理性的消費觀念,逾期償還只會讓經濟責任倍增,對個人、對社會都是有害而無一利。 對于校園貸的吐槽可謂不絕于耳,我們不妨多聽一聽,多看一看。或許我們能從“校園貸”中緩解短暫的經濟壓力,但如果以信用為代價,終歸是得不償失。
39名大學生被訴——超前消費你怎么看
中國大學生的消費問題進來備受社會各界人士關注,尤其是超前消費,甚至是借貸消費。據2017年1月份統計,2016年中國1000多萬大學生在支付寶上的人均支付金額超過4萬元,超過15年一倍以上,這還不包括其他的支付方式。
在電商、互聯網發達的今天,帶給了大學生們更多的超前消費、借貸消費的機會,加上校園貸、借貸等服務以超低的借貸門檻入駐校園,這也愈發的刺激了在校大學生們的消費心理。這樣的現象愈發的嚴重,對這一現象,你怎么看?
超前消費目前已被大多數人認可,甚至國家也是提倡的,所以很容易人們很容易就會寬容這種行為,但前提是你要有賺錢償還的能力,如果你連經濟來源都沒有的話,那么超前消費可就不想消費時那么美好啦。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