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壓電容器通常指額定電壓在400V~6kV之間的電力電容器。低壓電容器作用是改善功率因素從而減小用電費用,并能夠減輕設備的負荷,增加其使用壽命,減少供電端到用電端之間的線路損失。
低壓電容器常見故障
1、初期性故障﹕電容器存有潛在缺陷,於供電初期如遇異常情形,即加速劣化引起故障。
2、偶發性故障﹕安裝時接線不牢固或遭外力破壞。
3、過載使用引起之故障﹕
(1)安裝處所通風不良,周圍溫度過高。
(2)過電壓運轉﹕使用電壓含電源電壓變動、諧波電壓、串聯電抗器後之基波壓升,超過最高容許過電壓限值。
(3)過電流運轉﹕電容器之充電電流含有諧波狀況下,該電流之有效值不得大於容許過電流限值。
(4)使用於自動功率因數調整盤(APFR)之電容器,因隨負載之變化,有經常性之投入與跳脫,其投入瞬間之突增電流如未加抑制,極易造成電容器故障及接觸器接點損壞。
4、老化性故障﹕電容器使用多年後,由於絕緣強度老化和內部游離等因素,造成電氣絕緣強度降低而引起的損壞。
低壓電容器安裝注意事項
一、集中裝置於變電所之高壓電路(高壓母線)之設置方法,此方法設備費用較少,安裝容易,但效果并不如裝置於低壓側有效,而僅對裝置地點之側部份有效。
二、裝置於低壓側時,與負載器具愈近愈佳,且每個負載均各個加以并聯適當容量之電力電容器最理想,依此種方法使高低壓用的線路、變壓器等電力系統全體均能將電力損失減少,使設備能產生適量之寬裕,惟如采用此種方法,安裝設備比較昂貴。
三、裝置於對功率因數較差之負載及高壓電動機,個別加裝以適當容量之電力電容器,而對於其他負載則綜合以加在高壓電路之電力電容器,來改善功率因數,即采用上述兩項之并用方式。
四、設置時熔絲鏈容量(高壓)應選用電容器額定電流之1.65~2.5倍。二臺以上并置時,間隔距離應保持8公分以上,以利散熱。
五、并聯時避免使用銅板接線(高壓電容器及低壓屋外型電容器)。
六、配線及開關設備容量應不低於電容器額定電流之1.35倍。
七、保養工作時需在切離電源(高壓)5分鐘,(低壓)3分鐘,并確定無殘留電壓時,方可實施。
八、其他注意事項應詳閱電容器檢驗卡背面。